当前位置:
广东好人|王爱华:用爱为戒毒人员点亮归家路,无偿捐赠近26万
时间:2023-08-10 09:11:52来源: 金羊网

在广东阳江市阳西县,有这样一位不领工资的全职公益人。她八年如一日,积极参与禁毒、助学、扶贫济困、敬老、环保、文明建设等志愿服务,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7123小时。她全身心投入禁毒教育事业,是50多位特殊孩子的“妈妈”,更是阳西禁毒事业人人夸赞的“肥妈”。她就是阳西县禁毒协会执行会长、阳西县星火志愿者协会副会长王爱华。2023年8月,王爱华作为广东省候选人,拟被推荐参评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

用真心传递信心,帮助戒毒人员找回自我

一次次目睹因毒致孤、因毒致困的家庭,一次次面对曾经帮扶过的孩子们,一次次收获戒毒人员的蜕变……每每提起这些工作经历,王爱华总会湿润了眼眶。

为帮助戒毒康复人员重拾信心,走向新生活,肥妈用心、用情、用力去帮扶帮教每一位戒毒康复人员。小侠(化名)是一名戒毒康复人员,在长达18年的时间里,他一次次在“毒海”里沉沦。家人、亲戚、朋友都纷纷离他远去,甚至他自己也对人生丧失了信心。

2019年,小侠再一次离开强制隔离戒毒所,重新回归社会后,抗拒接触任何事情,躲在家里不见人。王爱华得知后,决定要把小侠重新带回到阳光下。于是,她每天守候在小侠的身边,既不怕吃闭门羹,也不怕难看的脸色,不放过任何与小侠沟通交流的机会,为他进行心理辅导,重树生活信心,鼓励他勇于和毒瘾作斗争。

经过10多天的努力,小侠被王爱华的耐心和笑容感动,在王爱华的鼓励和引导下,2019年底,小侠成为了一名禁毒志愿者,并在2020年被评为阳江市“优秀志愿者”,2021年被评为阳西县“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达612小时。“没有她,就没有我的第二次生命。”小侠感叹道。

小侠只是王爱华帮扶帮教过的众多戒毒人员中的一员。在王爱华心中,戒毒人员只是一时迷失了方向,她愿意以朋友和妈妈的身份相伴在侧,帮助他们找回自我。她还主动到戒毒所做驻所志愿者,2019年以来,为在戒学员开展心理辅导368场,受益学员及家属1200多人次,引导110位戒毒康复人员成为禁毒志愿者。

用真情助人助学,无偿捐助近26万元

除了向戒毒人员伸出援手,王爱华还为因毒致孤、因毒致困的孩子们提供帮助。小霞(化名)是一名因毒致孤的孩子。“2004年我四岁,爸爸因为吸毒离开了我,2015年,妈妈因病也离开了我,当时我刚上初一。”说起往事,小霞的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她哽咽着说,“我一个人住在市场旁边的出租屋里,每天都感觉到很绝望,对生活没有眷恋,对读书没有渴望。我每天都处在一种悲伤又无望的情绪中,也想跟妈妈一走了之。”

那时,年仅15岁的小霞,除了上课学习,还要自己洗衣做饭,小小年纪便肩负起原本不该承担的责任。2015年9月12日,在一个面积不足10平方米、光线昏暗的出租屋里,王爱华在禁毒“平安关爱”行动中第一次见到小霞。看到眼前这个可怜、自卑又无助的孩子,王爱华的内心犹如滴血,她无法抑制内心的母爱,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收养她!”

在那之后,王爱华给了小霞一个温暖的家,为她洗衣做饭、遮风挡雨,如同对待亲生女儿一般,倾尽心力、无微不至。不仅如此,王爱华还带着她体验人生中的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去北京、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在万人面前演讲……

王爱华用爱一点点治愈了小霞绝望、受伤的心灵,点燃了她对生活的希望。在王爱华的影响下,小霞也成为了禁毒工作的新生力量。小霞总会跟着她参与禁毒宣传活动,走进校园、社区、戒毒所,并用自己的遭遇敲醒每位戒毒人员。

像小霞一般的孩子,王爱华还帮助过许多。截至2023年1月,她累计资助因毒致困家庭的小孩近20名,无偿捐助近26万元。只要看到需要帮助的人,王爱华都会毫不犹豫地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

如今,在王爱华的带领下,阳西县禁毒协会已拥有1681名志愿者。5年间,她走遍8个乡镇153所中小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课。同时她还深入社区家庭、村居、渔船等场所,开展毒品宣传,真正做到禁毒宣传无死角。2018年至今,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1万余场次,受益师生8.1万人,受益群众60多万人。

“公益无他,唯有你我,公益无我,唯有利他”,这是王爱华助人为乐,敬业奉献的真实写照。王爱华坦言:“人生最幸福的事情,不是挣多少钱,而是可以帮助多少人,影响多少人,服务多少人,成就多少人!”在阳西禁毒事业中,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召着越来越多的志愿者投身志愿活动中,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家庭,点燃一个又一个浪子回头的决心。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BMRCJCR0514R9OM.html?spss=dy_author

编辑:萧培  审编:AD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网”(域名CHINAGONGYI.COM.CN)的所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网CHINAGONGYI.COM.CN)”的文章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电话:400-8059-268 电子邮件:chinaqnlm@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