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财政政策》,拿出“真金白银”,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良性互动。
支持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图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现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供图
支持提升劳动者技能。聚焦全省“十强产业”、绿色低碳、黄河流域、制造业根基工程等重大战略技能人才需求,储备、实施一批齐鲁绿色低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后,经考核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职业分类和证书等级给予600元-18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实施一批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省级财政对确定的公共实训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效益发挥等情况,给予每个项目最高30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支持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600元-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5年计划新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0万个,省级统筹相关领域资金予以一定补助,并对省财政困难县给予适当倾斜。
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落实税费优惠促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
支持提升就业创业综合保障能力。连续三年每年培育10个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市、区),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500万元额外补助,支持提升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https://www.workercn.cn/c/2025-01-09/8431943.shtml
编辑:萧培 审编:陈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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