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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审判职能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2-09-28 09:14:00来源:吉林日报吉林站

近年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用司法力量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过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升司法保障能力水平,创新环资审判机制,组建专业审判队伍,环境资源审判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完善配套制度

全面提升司法保护水平

环资案件类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涉及多部门的实体法、程序法,具有复合型、专业技术性强等特点,龙潭法院多次研讨,从行政、刑事、民事庭室中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环资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刑、民、行政“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实现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全面覆盖。制定《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实施细则》,确保环资案件在科学、规范制度下运行。建立《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分局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通过与龙潭区公、检、环保部门共同建立执法长效机制,实现预防与惩治形结合,合力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和其它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绿水青山工作目标。

严惩环资类刑事犯罪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龙潭法院牢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时刻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努力实现“惩戒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总基调,全力维护全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今年9月,龙潭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开庭宣判。此次公开庭审有多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全程观摩。旁听人员在庭后纷纷表示,原来对于环境破坏的法律问题概念模糊,认识不清。通过此案件,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有了新认识,同时起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示范作用。

树立生态修复理念

为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龙潭法院牢牢树立生态修复司法理念,探索建立判后现场踏查、修复进程回访、替代性修复等监督制度,针对不同案件制定环境保护修复方案,一案一策。在环资类刑事案件审理中,通过要求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待其植树造林或恢复林地生产条件相应标准后予以返还的方式,实现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在环资类行政案件审理中,进一步明确区自然资源部门、区林业部门的耕地、林地整治、监管职责,以及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将生态修复理念落实到审判工作中。

扩大司法宣传

延伸环境资源审判社会效能

龙潭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司法宣传工作,以6.5世界环境日、9.26吉林省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公开审判、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延伸司法职能,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提高全民保护环境意识,实现全民守法良好氛围。

9月23日,龙潭法院多名干警来到雾凇岛景区进行“吉林生态日”宣传,为即将到来的冰雪旅游季保驾护航。此次活动从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文化遗产和旅游法相关规定等多个方面进行宣传,使周边群众了解“吉林生态日”设立宗旨,了解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雾凇岛周边居民及游客纷纷驻足浏览展板内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咨询,现场形成浓厚交流氛围。

龙潭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审判机制,抓牢抓实环境资源审判效能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用司法制度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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