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节气,万物复苏。在雨水节气来临之际,陆川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用“以案释法+判后回访”的方式,让“毁林人”变“护林人”,以“天平红”守护“生态绿”。
“司法春雨”润山乡:雨水节气庭审进基地,以案释法护青山
“雨水节气万物生,毁林滥伐法不容!”2月17日早上,九洲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人头攒动,国徽悬挂在九洲江畔的凉亭上,法槌声与流水声共鸣,陆川县人民法院把法庭“搬”进基地,公开审理了丘某滥伐林木一案,并现场“以案释法”。这场“看得见青山绿水”的审判,用“家门口的法庭”为村民上了一堂生态法治课。
2017年6月21日至27日,被告人丘某在未办理好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用油锯砍伐了自己种植在某山岭上的速丰桉树,并雇请他人将砍伐的林木运到木材厂出售。被砍伐的林木共计561株,总蓄积量为 70 立方米。
庭上,丘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懊悔:“由于我的法律意识淡薄,以为是自己的林木就可以随意砍伐,没想到还会破坏生态环境,以后我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并向村民多多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庭审结束后,江秀秀法官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以案释法,引导在场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就算是自己所有的林木,也应在采伐林木前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和方式进行采伐。
“法院判的不是案子,更是未来!以前觉得林子是自己的财产,现在才知道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树是犯法的,要是没有这场庭审,可能自己也会因为无证砍伐林木,引来牢狱之灾!”参与旁听的群众感慨道。
判后回访,司法护航青山“伤疤”变“绿洲”
人民网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李博)“大运河是世界上最早开凿、里程最长的人工运河,不仅承载着南北漕运的经济命脉,更蕴含着‘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2月17日,北京通州区运河小学开讲《千年大运河的生态智慧》,老师带领同学们感受大运河生态魅力与文化底蕴。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课程由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联合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物资学院大运河研究院共同打造,旨在通过挖掘大运河文化遗产中的生态文明基因,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植青少年心田。
大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三部分构成,绵延3200公里,已有2500多年历史,迄今依然发挥着重要价值和作用。2014年,中国大运河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46个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大运河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其生态意义同样不可忽视。
课堂上,北京物资学院大运河研究院沈晨光老师带领同学们走进跨越时空文化与生态之旅。主办方与授课老师精心打磨课程内容,通过一个个生动故事展示大运河从政治、军事、漕运到商贸和文化生态功能的演变,让学生们深刻感受运河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课堂上,沈老师通俗易懂地讲解了古人在修建大运河时采用的生态智慧,“这些生态智慧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醒我们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近年来,北京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大运河生态带治理,采取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等举措,推动大运河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目前,大运河已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家园,也是中小学生亲近自然、开展环保研学的天然课堂。
北京通州区在生态环境教育方面不断创新,围绕大运河定期开展“我爱地球妈妈”中小学生演讲比赛、“美丽运河畔,多样生物圈”观鸟比赛等活动,旨在增强青少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同感与参与感,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通州区运河小学积极将生态科学与运河文化融入课程中,“通过今天的课程,让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了运河的文化底蕴与生态价值。未来,我们将继续推出更多‘运河+’生态探索活动,让环保教育从课堂走向生活。”运河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
“开学环保第一课”是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以生态环境教育进课堂活动为依托,在学校开学季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该活动聚焦挖掘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围绕首都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和各区独特的环境特征,邀请专家学者共同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生态环境教育活动。2024年推出了《北京中轴线的生态智慧》、《三山五园的生态智慧》等课程,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关注。
“大运河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文明,我们带领同学们学习大运河生态文化及其生态价值,帮助他们更加了解和认同古都北京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历史遗迹,希望通过课程激发青少年争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积极参与美丽北京建设。”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还将推出一系列关于大运河文化带的课程与活动。
为扩大环保课堂传播影响力,主办方同步推出了视频课程,通州区将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云课堂,共同学习这堂生态环保课。此外,视频课程在北京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和京环之声微博同步传播,邀请全市中小学生及社会公众共同探寻大运河的生态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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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萧培 审编:陈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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