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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22-01-19 09:45:53来源: 北京社工微信公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优化城乡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优化城乡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总体目标

实现服务中心全覆盖

全市实现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覆盖。

构建三级服务体系

构建“社区(村)—街道(乡镇)—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发展壮大社工队伍

发展壮大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

带动特色项目

带动实施一批满足群众需求的特色项目。

促进五社联动

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协作联动。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基本原则

强化资源联动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资源共享、服务融合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领域和基层社会工作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增强社会工作服务效能。

立足服务需求

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瞄准基层治理难点,科学设计和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发挥专业优势

坚持社会事社会办、专业事专业办原则,鼓励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和人才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加强社会工作督导,确保专业服务成效。

建设内容

场地设置

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平台和场所设置

区级建立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均。

可依托社区服务站等设置。

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在社区服务和治理需求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职责任务

中心、站点在党组织领导下

统筹辖区社会工作资源。

加强统筹协调,重点整合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基层服务站点、队伍和服务项目,协调各部门资源,对接各领域社工,力求资源整合最大化。

指导和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科学评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制定专业服务计划,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与社区(村)服务力量进行联动对接,重点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生计发展、家庭探访等服务。

推动基层治理。

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建立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服务力量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联动服务机制。

加强人才培养。

通过脱产培训、岗位实训、专业督导等方式,培养包括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及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领域社会工作者在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具体职责

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侧重孵化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实施专业督导和项目评估,对所辖中心、站点进行工作指导。

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侧重在转介服务、专业督导、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辖区社会工作发展。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完成10个服务案例,60小时专业督导。

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主要开展直接服务。结合需求确定1-2个重点服务内容,运用个案、小组等社会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完成5个服务案例。

运行机制

中心、站点应当明确工作任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建立项目、人员、财务、服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与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载体平台的运行机制实现有效衔接。

服务力量

引入专业社工力量。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由符合条件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引入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人才实施专业督导。

培养本土社工人才。

实施 “优才”培养计划“、“乡土社工”计划,探索“专业社工+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动员志愿者、社会组织和辖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鼓励专业协作;加强与高校、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对接。

资金保障

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的管理和服务经费由区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部门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各区、街道(乡镇)可以统筹利用相关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

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的服务经费由各区、街道(乡镇)统筹解决。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等,可用于支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资金

中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通过驻区单位赞助、慈善组织捐赠等社会化方式,建立健全资金多元投入长效机制。

实施安排

2021年

初步建设阶段:

开展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试点建设

2022年

初步建设阶段:

新建60个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市覆盖率达到30%;实现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全覆盖

2023年

全面推进阶段:

新建150个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市覆盖率达到70%

2024年

全面推进阶段:

基本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覆盖

2025年

示范提升阶段:

开展示范建设,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助推、街乡主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各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有场地、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标识。

加大统筹协调

市、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动效应,形成工作合力。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在服务场地、项目资金和服务力量等方面提供支持。

注重实际成效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及时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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