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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部署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
时间:2020-04-24 08:45:02来源:辽宁民政厅

为推动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为着力点,制定《全省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全省将确定若干城市社区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旨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能够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模式。每个试点社区将获得省补助资金,由其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或街道办事处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试点方案明确,夯实社区基础平台,加强社区“两委”建设,健全社区“两委”各项工作制度,为“三社联动”试点提供基础保障。完善社区治理服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三社联动”信息共享;扩大社区民主协商,构建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和机制;深化社区减负增效。

强化社会组织载体,鼓励支持成立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和社区治安维稳类社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对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依法直接登记。加大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破解购买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难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发挥法人登记类社会组织优势,采取招标采购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留守儿童、精神康复等领域服务。编制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目录清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承办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长效机制。

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不断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场所。强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辅导服务。发展壮大社区实名注册志愿者队伍,加快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探索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

试点工作要选择街道(乡镇)支持、社区“两委”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群众基础较好的社区;把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多、群众基本需求多的老旧社区、棚改社区、回迁社区作为试点首选。统筹结合社会组织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试点,确定“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在项目选择上,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对开展试点社区,市、区(县、市)可根据试点工作资金需求情况,在省补基础上配套一定数量补助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省民政厅、财政厅将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调研评估,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探索建立广覆盖、可持续长效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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