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21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制订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会议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并对试行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主办,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协办。
2018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2019年4月,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同年,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接受最高检、团中央委托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该标准涵盖了总则、合适未成年人服务、社会调查服务、帮教服务、被害人救助服务、不良行为教育矫治服务等内容,有助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广西、重庆、宁夏等7个地区试行该标准,并于12月31日之前依照试行任务清单,对标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验证与修订。试行工作结束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落实,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科学建构,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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