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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正式展开
时间:2021-04-20 11:17:16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3月20日,浙江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等多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2021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本次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包括: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浙江省民政厅官网进入社会组织查询系统(http://mzt.zj.gov.cn/),也可进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全国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避免上当受骗。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浙江省民政厅:0571-87050964、81050574、81050461,

sgj.mzt@zj.gov.cn

2.杭州市民政局:0571-85055651、85152861,

smz@hz.gov.cn

3.宁波市民政局:0574-89189071、89385314,

sg89180337@163.com

4.温州市民政局:0577-89993699,wzmjzz@163.com

5.湖州市民政局:0572-2113976,ffzz486798774@126.com

6.嘉兴市民政局:0573-8395808,247231799@qq.com

7.绍兴市民政局:0575-88003056,598409042@qq.com

8.金华市民政局:0579-82473561,jhmzsgj@126.com

9.衢州市民政局:0570-3076663,1280311510@qq.com

10.舟山市民政局:0580-2262275,2562283962@qq.com

11.台州市民政局:0576-88698286,tzshzz@163.com

12.丽水市民政局:0578-2091585,475148425@qq.com

编辑: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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