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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员单位专班会议在杭州召开
时间:2021-04-25 10:17:38来源:浙江省民政

4月23日,浙江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员单位专班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任务。浙江省副省长王文序,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浙江省监委副主任罗悦明,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徐晓光主持。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当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建设“重要窗口”和现代化先行省平安护航。

会议要求,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一是坚持源头治理,确保打击整治到位,各有关部门共同扛起治理责任,解决源头问题,全面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二是落实职责任务,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抓好任务落实,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治理闭环;三是发挥专班作用,健全打击整治机制,建立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研判、高效处置、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专班有序有力运转,提升专班工作绩效,形成工作闭环;四是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曝光、动员社会组织主动配合、发动社区群众积极参与,让非法社会组织无立足之地、无藏身之处、无活动之所、无资金之助。

会议强调,要坚持正本清源,巩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效。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加快推进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建设,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监测预警发现机制;二是强化社会组织执法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执法培训、落实财物保障;三是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多种方式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抓紧研制出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重要政治意义,切实增强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靶向聚焦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六个不得”,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紧盯关键环节,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大查处力度,推动纪律规矩化为自觉。要准确把握打非专项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内在联系,切实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协同性;强化贯通融合,统筹开展监督;强化协作配合,同步推进监督;强化信息整合,数字赋能监督。

会议强调,省民政厅要切实担负起专班牵头职责,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动员社会组织投身打击整治行动,尽快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要营造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省委网信办、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国家安全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纪委、浙江省税务局纪委主要负责人,专班联络员,浙江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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