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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能否变良田,关键在与沙漠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时间:2022-04-13 09:24:14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阅读提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沙地、沙漠大量建设耕地,形成所谓“新粮仓”。如果这种造田方式不当,甚至违背了自然规律,很容易带来地下水位下降、盐渍化、加剧沙漠化进程等一系列生态问题。科学评价、合理利用沙地资源,不仅关系加强和改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管理,更关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

沙漠究竟能否变为良田?弄清这个问题需要追根溯源科学认知沙漠,更要尊重自然规律,与沙漠生态系统和谐共生,实现沙漠资源永续利用。

沙漠具有重要生态功能

沙漠形成、演化的决定因素是地质、地貌、气候等自然条件,人类无法控制。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沙漠是一个独特的生态系统,能产生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2020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对“沙”的生态价值给予了肯定。

世界大部分沙漠都分布在热带、亚热带地区或者高山阻隔的内陆,水汽很难到达。沙漠的生态功能之一,从自然大尺度来看,就是水文调节。沙漠地区的降水量低,属于大气循环的一种表现。沙漠不是没有水,只是水都在地下暗河里,人类很难利用,这些暗河可以提供淡水储量。沙漠还拥有丰富的矿物质,沙尘暴将其中大量矿物质带入海洋,让真菌、藻类和浮游生物大量繁殖,以它们为食的海洋动物也会大量繁殖,从而起到海洋“铁肥”作用。同时,沙漠具有固碳作用,可以收集和储存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此外,尘土、磷和其他营养物质被热风带走,扩散至丛林,为丰富多样的天然植物生长提供土壤。

治沙必须遵从自然规律

为了生存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人类有了治沙的需求,但一定要遵从自然规律。治沙不等于让沙漠都变成绿洲或良田,更不等于消灭沙漠,因为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沙漠变良田,看似问题在“沙”,实则症结在“水”,核心在“管”。

某一片沙漠能否被成功地改造为耕地或绿洲,前提是一定要充分认识沙漠的自然属性,关键要看是否具备可持续的、供作物生长的水分。沙漠通常极端缺水、植被天生稀疏,这是由降水、蒸发、地表径流等自然条件决定的;沙漠有了水,就可能改造良田,这是土壤结构、质地、通气性等物理特征决定的。

判断一片沙漠是否需要治理,一要看其形成年代和类型,如果是原生沙漠,则尽量不进行人为干预,能保尽保;二要看是否有重大治沙需求,诸如国家重大工程、交通运输、国防和城镇建设等,要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综上考量,我国约170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中,可以治理的约50多万平方公里,其余120多万平方公里则是自然形成的原生沙漠,应避免人为干预,或者至少目前不需要治理,可以称其为“自然留白”。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来讲,沙漠要严格按照生态红线管理,任何主体如果超范围利用规划“留白”的沙漠、沙地等地类,都应受到防沙治沙法、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实际上,国内外既有“沙漠变良田”的部分案例,也有违背客观规律在沙漠开荒造成恶果的前车之鉴。后者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过度开发地下水导致浅层地下水位下降、致使现有天然植被(具备一定的“固定沙丘”能力)衰退甚至死亡,进一步导致沙化扩大、增强。另一种是在干旱区施以大量(超过天然降水量的)灌溉后,必然发生次生盐渍化,一旦发生盐渍化的土地将成为不治之症,很难被治理或恢复进而沦为废弃地。

科学治沙实现永续利用

违背客观规律乱造耕地等行为,势必加剧荒漠化进程,进而恶化生态。因此,建议将沙漠分为永久生态用地(天然、未经人类破坏的原生沙漠)、基本生态用地(受人类行为影响或人工改造的、全部或部分承担生态功能的沙漠,如沙漠公园等)和后备生态用地(曾被人类深度利用、但未来经过生态修复治理或恢复可实现部分或全部生态功能的沙漠,如严重工业污染或盐渍化的沙漠、废弃沙化的绿洲等)三大类型。在加强研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实现沙漠生态用地的分类管理、有效管控、内部统筹、区域协调,最终达到沙漠资源永续利用的目的。

沙区土地资源广阔、光热资源充足,基于水资源承载力条件,可以合理有序发展沙产业,走“小生产、大保护”之路。所谓“小生产”,是用条件相对较好的小面积土地,发展高效集约型特色产业,极力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产出;所谓“大保护”,是将大片条件较差的土地,划定为各类生态保护区,严格限制各类开发。沙漠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煤炭、风能和太阳能等资源,这些自然要素在某种意义上也具有产品的性质。保护和扩大沙漠地区生态系统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过程,也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发展的过程。

具体而言,在沙区治理过程中,应统筹推进实现“沙区—灌区—山区”联防联治,“保护—治理—利用”一体化、“治沙—治水—治盐”相结合。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坚持适地适树适草,科学配置林草植被覆盖类型和密度,积极发展节水林业和雨养林业。按照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以及“一带三区”(沙漠绿化带和生态保护区、生态过渡区、生态开发区)规划等,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坚持规模化、系统化、综合化规划沙漠生态治理和修复,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沙区治理要按照“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的理念,以科技创新驱动荒漠化防治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构建种养加、产供销、农文旅一体化的现代沙区特色产业体系,精准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协同发展,进而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

原标题:与沙漠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编辑: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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